2017-2018年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7-2018年电动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文件编号:NMHH-2017-04-02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 | 投资预算金额 |
1 | 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带棚)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电动二轮车: 长×宽×高: mm≧1600*600*1000 蓄电池类型:铅酸密闭免维修/水电池 电动三轮车(带棚): 长×宽×高:≧2850*990*1520 蓄电池类型:铅酸密闭免维修/水电池 | 伍拾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范围;
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唯一授权书;
6、供应商必须在呼和浩特市有固定售后点;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2日~2017年05月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贰份,材料不全者不接收报名。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
8、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在呼和浩特市本地的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经销商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经销商公章);
9、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在呼和浩特市本地有售后能力的证明(例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注: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七、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时间:2017年05月02日~2017年05月08日
每日的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招标文件费:500.00元 (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递交现金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联 系 人:曹杰 联系电话:1860488959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站南街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东霞 联系电话:0471-5196050 传真:0471-5196050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